| 组图:逃不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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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31日16:11 新华网 | |
![]() [社会广角](彩1)逃不掉! ![]() 10月31日,一位送报员在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出租车撞得满脸是血。肇事出租车从事故现场逃逸,却将出租车的车牌连着前保险杠掉在现场。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本月28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肇事逃逸的机动车驾驶员将依法处以终身禁止驾驶的处罚。 新华社记者 刘大伟 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