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商贸委出台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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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6日05:2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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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黎)为防止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地进行,《西安市商贸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操作指导》近日出台,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基本规程、具体操作和特殊问题处理做了指导规定。 其中基本规程要求,清产核资过程中要全面摸清企业各类资产家底,并明确清产核资的基本原则、范围、对象、基准日及清产核资工作时间进度与职责。具体操作指导的主要内
对清产核资中可能出现的企业银行账户存在大量长期未达账项;集团公司内部存在往来账项长期核对不一致;低值易耗品已按会计制度摊销完毕、实物仍然存在的处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存在负数余额等四项特殊问题的处理也做出了指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