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原扶贫办主任获刑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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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3:40 重庆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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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秦凌)为帮助4名公司经理贷款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原南川市扶贫办主任李发明8次收取他人钱财、4次挪用公款,共计20多万元,使百万国家资金化为泡影。近日,南川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3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追缴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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