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温州瑞安农村合作协会调查:实践呼唤为农协立法https://www.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1:14 新世纪周刊
2007年3月25日,距离温州瑞安新农协成立已经整整有一年了 -本刊记者/郭涛涛 自2006年3月25日作为全国农村新型合作试点——瑞安农村合作协会(以下简称“农协”)成立至今已有一年了。由于瑞安农协的官方背景,以及大范围的试图实现农民合作,甚至于对农村金融信贷的影响等等,皆是20多年来中国首次发生的改革事件,也由此,它的前途和影响一直倍受争议。 与以往农民合作协会成立不同,瑞安农协是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成立的。作为率先在全国推出《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并促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的浙江省,于2006年1月8日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即开始酝酿基于农民专业合作之上更广泛的乡村合作试点,浙江省选中了温州瑞安。 而随后成立的瑞安农协的规模在全国也是空前的。它由瑞安农村合作银行、供销联社以及瑞安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农办、农业局、科技局、民政局以及人民银行、银监办等部门构成,而这个农协要做的事情,是让农民可以从中得到利益表达,并试图让条块分割的各种政府部门相互制衡,以真正履行政府部门为农民服务的责任。 瑞安试验之前,2005年在浙江省委组织部安排引进的十位挂职锻炼博士后中,出身清华大学的陈林选择了温州,并担任瑞安市副市长。2 006年1月起,陈林即开始筹划瑞安农协具体事宜。此前有报道称,瑞安模式如果在现实中试验成功,并能持久取得进展,那么,中国存在已久的乡村问题有望在这个模式推广中得到解决。 陈林与农协 陈林目前正在推广他于2007年2月4日草拟的《浙江省农村合作协会条例》立法建议书。陈表示:“瑞安只是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但这个平衡是动态的、脆弱的,尤其是缺乏体制上、法律上的保障的。因此有必要把瑞安的结构与路径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因素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既有利于巩固瑞安的局面,也有利于更多地方的推广工作。” 2006年12月19日,浙江省发展农村新兴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在温州瑞安召开。原浙江省省委书记习近平称,由于瑞安市在建立“三位一体”农村协会上的大胆实践,因此会议选择在瑞安召开。而“三位一体”指瑞安农协所包括的三个主要方面——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陈林一年的工作即围绕此展开。 瑞安成立新农协的一年,也是打破“条块分割、条强块弱”格局的一年。在瑞安农协展开实地调查的中国人民大学学者仝志辉告诉《新世纪》周刊:“目前围绕农协‘三位一体’建设,瑞安本地的政府部门基本上已经可以协调运转,而现在的问题是当地部门的上级部门,到了省里直至中央,部门利益有冲突,因为各个部门有资源竞争。瑞安做的一切,其实也是各个政府部门的博弈过程。” “在我这里有个平衡点和折衷方案,一年来的效果固然有,但却不是最重要的。对于农协来说,首先要能够运转,各个利益不尽相同的主体愿意进入农协,他们愿意共同合作,那就是最大的成效。而只要持续地做下去,成效不是个问题。”陈林说。“要找到路径和结构,各个利益主体可以通过这一路径与结构得到表达。” 成立新农协之前,由于陈在基层单位和中直机构工作多年,自从担任瑞安副市长以来,让当地政府部门同事稍感到意外的是,无论在知识储备,还是在经验上,陈在各种角色变化中可以轻松转变。陈先后接手过金融、流通、科技、国有资产管理、经济体制改革等各项工作,直至推动瑞安新农协成立。 农村合作银行 早在2005年6月16日,瑞安农村合作银行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即一致通过了《关于支持筹备成立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的决议》,而瑞安新农协成立以来,瑞安农村合作银行构成了“三位一体”结构中最关键的一环,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通过和农协的有效协作,也将乡村金融贷款效率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瑞安农村合作银行也是浙江省首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改制之前,据多项中国乡村金融研究资料表明,农村信用合作社并未实现真正的合作,也因此,浙江省试行了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农村合作银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之后拥有1 1.6万股东,并下辖12家支行。然而,事实证明,由于股东分散,合作银行合作的功能进一步弱化。 据报道,合作银行和农协联合之前,2006年前3个月,瑞安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增加了7亿,而贷款仅增加了1.2亿。合作银行面临的最大问题即在于股东数目过多,个人贷款有限。瑞安农协成立之后,原合作银行小额股东加入农协,瑞安农村合作银行的贷款则流向了属于农协的农民合作组织。据瑞安农村合作银行2006年10月数据,目前合作银行已发放农业贷款32亿元,占全行贷款总额的77%,占瑞安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98%。 由于农民和自发组织的合作社加入了农协,农民可以更加容易地通过农协而获得来自瑞安农村合作银行的贷款,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也进一步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协会的成立。2006年9月底,瑞安马屿镇朱岙底扫帚合作社,合作银行对该村贷款余额达277.5万元,比年初增加1/4,其中联保贷款38户,贷款总额99.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接近一倍。 而在瑞安北龙、北麂开展的渔民联保贷款试点工作也颇有成效。截至2006年10月,北龙试点发放贷款260万元,比上年增加1/2。北麂试点已组成联保小组30组,共150人参加联保小组,发放联保贷款29户共计70.5万元,小额信用农贷48户共计235万元,比年初增加了整整一倍。 建立农村合作银行与合作经济组织的资本联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股农村合作银行,既避免了单个农户入股造成的股权分散问题,有助于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时又充当了组织内弱势农民‘代言人’的角色,放大农民在农村合作银行资金投放和市场定位方面的声音。”瑞安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叶秀楠在总结报告中写道。 供销合作社 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农民提供农资的供销合作社,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逐渐显示出它的不适应。由于供销合作社僵化的管理模式,在和私人竞争中,供销社为农民提供农资等优惠的作用也逐渐减小,然而供销社依然掌握着私人无法相比的涉农资源。瑞安供销合作社在改革之前也是如此。而融入农协之后,由于内部的制衡和合作,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得到了发挥。 据温州九三学社在政协会议上的发言稿,此前,改革进程中的瑞安部分县市的供销合作社已将社员股金清退,并对经济实体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供销合作社没有了社员,并逐渐脱离了农民,为农服务的功能和途径也日益萎缩。而供销社在基层的网点不断减少,单靠供销社自身的力量难以建成一个网络体系。 而瑞安农协通过社区合作的形式,将衰落中的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整合在了一起,和农村合作银行类似,农民通过农协与供销合作社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农民在与供销社的合作中再次获得了农资上的优惠。陈林表示,专业合作社要提升合作能力,必须要依托社区。瑞安农协即是以基层供销社和较大的专业合作社提供土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而展开综合试点工作的。 瑞安市供销社基层社马屿中心供销社是瑞安农协第一个重新整合的供销社。整合之初,马屿社吸收了马屿辖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加盟,并进行了产权重组,重新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和健全了内部运行机制。当然,赋予供销社最大的意义还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和重组。 “在瑞安农协和马屿供销社的协同下,马屿镇篁社村索面专业合作社与粮友农机作业合作社于2006年9月整合。农机作业合作社为篁社村进行统一机耕、机插、机割,而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加入索面合作社,专心从事索面生产。目前,篁社村索面专业合作社年产索面200万斤,1/3的产品远销东北、华北,直至欧洲市场。 专业合作社 相比于官方色彩较为浓重的合作组织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建而成的。据瑞安市农业局产业科科员苏立胜统计,从2001年瑞安农业局审核批准成立第一批4家农民专业合作协会算起,截至2005年底,瑞安市共有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6年10月底,瑞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85家。 截至2003年,浙江省已有合作社1183个,初步具有合作社特征的农民专业协会达1152个。然而,作为已有150多年历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才赋予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法性。而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使浙江省在专业合作社发展上提前了一步。 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瑞安农协的好处在于,专业合作社能够充分运用农村合作银行和供销合作社提供的不同扶助,而瑞安农协则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此前,据苏立胜透露,2001年~2005年登记在册的54家专业合作社并没有做到位,而农民注册合作社往往是出于政策上的现金支持,合作社在法律、资金等方面面临着发展困境。 据苏立胜透露,截至2006年10月,瑞安市新成立了29家专业合作社,瑞安市专业合作社社员已达3200多户,连接基地9万多亩,带动农户35000户。而加入瑞安农协的专业合作社达到26家。在瑞安农协的基础上,这些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农资统购、信息技术共享的优惠。同时,通过农协组织,一些农产品的购销实现跨乡镇合作,区域农业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苏立胜表示,合作社的规模发展,不仅体现在数量,更体现在质量上。2006年在农业局产业科牵头下成立了金潮港果业合作社,要求入社社员种植瓯柑亩数在20亩以上,现该社已有社员61名,总种植亩数4100亩,预计瓯柑产量可达500万公斤,该合作社仿照美国新奇士橙协会的做法,通过集中购销、统一使用瑞农协商标,使社员的收入增加,风险减低,也增加了农产品的市场营销实力。 农协的保障 除了农村合作银行、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瑞安农协还注重经贸、科技、民政、社保等各个领域。同时,农协也涉及到了政府与民间的互动。没有农协之前,按照政府各部门条块分割的常规,由于利益冲突,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效果甚微。而在农协资源互补的前提下,各个部门实现了成功互动。 据《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章程》,瑞安农协在设立会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等协会必备机构之外,也对会员和下属机构实行专业分类式运作。而作为农协的合作单位,农村合作银行、供销合作社、科技局等部门则分别与信用部、供销部、科技部等专业协会部门建立联系。瑞安农协的框架涉及也为部门合作提供了基础。 2006年4月13日,瑞安农业局产业科科员苏立胜写信给陈林,信中这样形容新成立的瑞安农协和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工作如同在房间内用玻璃瓶培养绿色植物,农协则是在大地上植树造林搞绿化。如果让我在房间内用玻璃瓶培养植物,我想在2010年之前养活5株绿色植物就很不错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的正式施行,未来中国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将会有更具体的法律保障。然而,对于综合性的农村合作组织瑞安农协来说,陈林告诉《新世纪》周刊:“一年来也只是营造了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氛围,但农协成功的关键还在于有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而这也是陈林最近四处推销他的《浙江省农村合作协会条例》立法建议书的缘由。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