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引爆网监难题

https://www.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15:10 新世纪周刊

  -本刊记者/郭涛涛

  “带头大哥”案仍在调查中,证券交易的互联网监管漏洞也曝于天下

  难过,这不是我要的那种结果,你说

  过��”7月4日凌晨,在百度搜索里输入“带头大哥”,马上就看到了王秀杰排名第一的博客。点开,看到博主7月 1日16点49分发的最后一篇股评文章,优美的歌声同时传入耳中。

  这是号称判断股市走向准确率高达90%“带头大哥777”的博客。7月3日王秀杰最后一次登录博客之后,就再 也没有出现过。7月11日从吉林传出的消息称,王秀杰因涉嫌“非法敛财”已被警方控制。

  在过去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带头大哥”的网易博客点击量即超千万,无数股民每日通过浏览“带头大哥”的博客 而炒股,王秀杰也被股民们捧为股神。在此背后,是“带头大哥”拥有的70多个不同收费标准的QQ群,以及网络炒股时代 的到来。

  最新消息称,已有受骗网友开始在网上搜集证据以维权。吉林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人士也表示,整个事件处于调查 取证阶段,是否立案要看取证情况。事情至今,王秀杰如何定罪还是一个谜,而

证券交易在网络上的监管也成为新难题。

  网络炒股潮

  “带头大哥”被调查身后,是中国股民炒股方式已然向网络转变的大潮。安徽合肥的股民郝加淇1993年初入市, 赫总结说,当时99%的人不知道

股票是何物,炒股票还要瞒着亲朋好友;而那个时候,也还是现场交易。

  1995年的郝加淇,则将当时风行的股票机藏在课桌里偷偷看,那是郝还是一个学生。而当时最为流行的股票机, 也就相当于后来兴起的传呼机,传呼台发出股市动态,股票机接收,股民从而获得了有用的信息。

  即便是“存折炒股”,在深圳证券界兴起的时间,也不过是1999年的事情。股民开始利用银行的电话委托系统在 自己的储蓄存折上买卖股票,银行与营业部网络相连,借用营业部席位代客交易,并单独清算。

  时至今天,如果郝加淇仍旧拿着炒股机炒股,或者依靠听收音机而获取股市行情,那么将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其 实,郝加淇的股票机已换成了手机炒股,除了网络,通过手机,郝不仅能收看实盘走势,而且能进行在线交易。

  在手机炒股已成现实的今天,更多的股民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只需要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再下载一个股票交易软件 ,股票交易即可以进行。此时,股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已然向网络方向转变。

  无数“带头大哥”

  “带头大哥”就是炒股网络世界中的一员,在这个虚拟世界里,还有无数“带头大哥”。“带头大哥”通过开股评博 客,并且推荐各种股票,吸引了大量人气,并发出各种真真假假的股市信息。同时又利用QQ软件,建立起了QQ群,收费群 里每日推荐个股。

  被调查前的“带头大哥”是炒股网络世界中的英雄。不仅每天有上百万的股民浏览他的博客,获得每日股市分析和个 股推荐,而且也有媒体承认了“带头大哥”的地位,并对其进行了专访。在网络光环的笼罩下,没有人知道“带头大哥”的底 细。

  “带头大哥”被带走了,身份才终于清晰起来。“带头大哥”在网上称的名字“王晓”也是假的,警方迅速查出“带 头大哥”真名叫“王秀杰”。此时,“带头大哥”依靠网络,即已将上千万元股民会员费纳入腰包。

  “带头大哥”被查,网络炒股世界也紧张起来。此前,和“带头大哥”一样写荐股评论的博客,也纷纷选择了停博。 更有报道称,在这个网络世界上,有10万这样的“带头大哥”。而对应的,则是上千万上网的股民。

  “带头大哥”们并非一直“带头”,去年此时,还没有这么多“大哥”。也在那个时候,中国股市还未冲破2000 点,人们也还没有将银行里的钱取出炒股。而当沪指指数一再攀升,冲破了3000点、4000点,股民疯狂入市同时,“ 带头大哥”也扬眉吐气起来。

  网络监管空白

  进入新世纪以来,网络已经成为中国人生活的一部分。据海外观测数据,中国目前已拥有了一亿三千万网民。而牛市 以来,中国上千万的居民,也迅速变成了股民,并通过电脑炒股。然而,在证券交易网络监管上,至今仍是一片空白。

  除了“带头大哥”利用博客发布股市消息以达到目的之外,QQ、MSN等即时聊天工具也成为骗取急于赚钱新股民 钱财的工具。而在“百度知道”里,一次即能搜索出40多种诸如“很准专家个人系统”这样的炒股软件。

  如果不是“带头大哥”的博客点击率的上升,“带头大哥”或许不会被警察带走调查。此前报道称,今年五六月份, “带头大哥”的博客已经引起了

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其今日结局,其实在当初已埋下伏笔。

  而证券交易所对互联网交易的警惕,也是近日才发生的事情。2007年6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才在投资风险 报告中提示,投资者应防范“炒股博客”、委托私募基金炒股、自行买卖港股和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诈骗四大误区。

  此外,“带头大哥”的定罪,也是一个难题。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吴春妹表示,将此案认定为“ 非法经营”不是不可能,只是将遇到法律上的障碍,从某种意义上讲,应有司法解释出台,并对相应数额有一定的规定,对情 节严重有明确的界定。

  吉林省公安厅网络警察总队人士则透露,从目前调查取证的情况看,还不能称为经济诈骗或网络欺诈,更没有定罪。 报道也称,即便是“带头大哥”,在最初获悉此事后,也并没有引起他足够的重视和警觉。

  “带头大哥”出事之后,即有网民指出,网上不止一个“带头大哥”。然而,与之相对应的,却是现实法规的缺失和 不健全。在此前提下,可以预料,如果没有相关法规对“带头大哥”们的网络行为进行监管,在巨大利益驱动下,今后仍将出 现下一个“带头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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