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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南昌1月14日消息 (记者蔡福津)江西省决定今年在南昌市和新余市试点推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使符合条件的外来暂住人口享受当地居民同等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待遇。
2010年,江西将进一步推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为城镇居民,推动人口合理流动。同时,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探索以流动人口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使流动人口有归宿感。这项工作先期将在南昌、新余两市进行试点,然后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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