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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拒绝竞拍人登记 拍卖被迫暂停

https://www.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0日17:27   CCTV《新闻调查》

  第二段

  解说:

  2006年2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重庆辉煌拍卖有限公司对三工场土地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拍卖公告》规定,竞买人需在4月3日下午4点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再凭收据到拍卖公司登记办理竞买手续。可是,根据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调查显示:有一家重庆金洲物业有限公司在4月3日下午2点前就赶到辉煌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却受到了辉煌拍卖公司工作人员的拒绝。

  采访:

  记者:为什么金洲物业公司来你们这要办理竞拍手续的时候,被你们拒绝呢?

  汪钟(辉煌拍卖有限公司总经理):它是过了我们报名的截止时间,确实没有同意报名,但是我们把这个情况是给高院反映了的。

  解说:

  第二天,也就是规定的公开拍卖时间,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通知金洲物业公司可以到现场参加竞买,可是在竞拍现场,再次被辉煌拍卖公司的汪钟所拒绝。对此,在现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做了笔录。

  采访:

  记者:请你看一眼这个是不是你本人的签字?

  汪钟:应该是我的签字。

  记者:在这个谈话当中,高院的法官一再向你强调,他们要求你给这个公司办理手续,一直到最后周法官告诉你说,我们委托方的意见你不接受的话这个拍卖就要中止,你也没有接受他的意见,你的最后一句话是说我要向张轩院长反映情况。

  汪种:没有这个事情。

  记者:那么这个记录难道不真实吗?

  汪钟:我的话有些他没有记录上来。

  记者:这份文件是有法律效力的,我相信高法在做这个记录的时候应该也提醒过你,阅读完所有的记录确认真实之后才会有这个签名。

  汪钟:这样说吧,你贵姓呢?

  记者:我姓柴。

  汪钟:柴记者,我觉得是这样一个情况,法院做了决定,我们服从。

  记者:我没有看到这句话。

  解说:

  那么,究竟是辉煌拍卖公司服从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意见,还是没有服从呢?我们拨通了当时在现场的法官周旭的电话。

  采访:

  记者:辉煌公司它是拍卖公司,它凭什么去拒绝竞拍人登记呢?

  周旭(电话采访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这就是问题所在,他们找了很多不属于,应该说不是道理的道理吧,来搪塞我们。

  记者:但是法院是委托人。

  周旭:对,我也这样告诉他们,但他就不听我的。因为我们考虑,就说是多一个竞买人,就可能使这个标的物,可能能够成功地高价拍卖这样对保护职工债权人的利益都比较好。

  记者:那辉煌公司说,当时在跟你谈话的时候,他们明确表示了说我们服从。

  周旭:(他)姓什么?

  记者:汪,汪钟。

  周旭:对,就是这个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个拍卖公司的老总,既不讲法律也不讲道理。

  解说:

  就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与辉煌拍卖公司汪钟在会议室交涉的时候,会议室外,也在发生着变故。参加旁听的重庆化妆品厂职工陶应建亲眼目睹了当时的情况。

  采访:

  陶应建:准备等待拍卖开始的时候,那边坐了很多社会上来的,(像是)黑社会的人。

  记者:什么装扮?大概。

  陶应建:全是平头。

  记者:什么叫平头?

  陶应建:平头就是指社会上的人,剔得是很短的头发,像我这样,有些口口(刀疤),受过伤的那种。

  记者:大概多少人?

  陶应建:大概有20来个人。没过很久,那边走廊就发生了抓扯,结果我们过去看,有人被拖走了。

  记者:是什么人被拖走了?

  陶应建:反正是来参加拍卖的,叫什么公司的当事人。

  记者:你是说他们在阻止其他的参加竞拍的人进入现场。

  陶应建:对,阻止他们进入那次拍卖。

  周旭(电话采访):因为当时我带了六七个人吧,还有法警,他们告诉我说外面情况很复杂很多人拿着小包,包里面有不明物。

  记者:这是什么意思呢?

  周旭:(法警)他们怀疑可能里面是一些刀具什么的。

  解说:

  会议室外场面混乱,会议室内,周法官与汪钟仍然在争持不下。

  采访:

  周旭:他还曾经用语言上的一些东西,我认为是一种威胁吧。

  记者:威胁你吗?

  周旭:对啊。

  记者:他说什么呢?

  周旭:他说你不过就是一个法官,一般的法官,你要对今天说的话负责,我说我肯定负责。然后他中途接了很多个电话,接电话的时候我听他这个口气,可能是一些领导吧给他在做什么指示。

  解说:

  双方的争执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原定于10:00开始的拍卖只好暂停。第二天,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通知书》:由于辉煌拍卖公司拒不按本院要求为金洲物业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研究决定,暂停拍卖。据周旭法官回忆,拍卖暂停后,辉煌拍卖公司才同意给金州物业公司报名,于是,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于10天后恢复拍卖。可是10天后,金洲物业公司却退出了竞买。

  解说:

  金洲物业公司为什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批准了其竞买资格的情况下反而退出竞买?在暂停拍卖的10天当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当我们找到金洲物业公司后,我们的采访要求被公司拒绝。日后,奥妮公司港方负责人王先生曾经针对此案做过一份笔录,当中,谈到了与陈坤志的一次谈话。

  采访:

  记者:我在笔录中看到是说他(陈坤志)花了很多钱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包括支付给拍卖公司的和其它竞拍人的钱什么的。这个话是他当时真实说过的吗?

  王先生(奥妮股份有限公司港方负责人):说过这个,所以竞拍人不来了,最后都没有人竞拍。

  解说:

  我们无法证实有关人员所讲述的金洲物业公司退出竞买的原因,事实是,2006年4月14日拍卖当天,只有中粮鹏利公司和万贯财务公司参加了竞买。

  解说:

  拍卖当天,重庆有媒体记者见证了当时的过程:拍卖师宣布起拍价367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100万元,会场沉默良久,于是拍卖师把原来的100万元加价幅度下调,80万、50万、30万,当喊到加价幅度10万元,一男子举起了7号牌,之后,举6号牌的男子也竞争,经过四次加价,举6号牌的男子最终以3710万元拿下,仅高于底价40万元。

  记者:你认识陈坤志吗?

  汪钟:不是很清楚。

  记者:他曾经出过100万现金给你个人,有这样的事吗?

  汪钟:还不是说的100万,据说还是说的200万。

  记者:我们采访的时候也听到这种说法,说之所以没有其它的竞标人,是因为说万贯公司采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阻止他们进入拍卖。

  陈坤志:重庆化妆品厂和香港奥妮都是外面负债累累的企业,有很多形形色色债权人出现,有长头发的,有短头发的,有长相英俊的,也有长相凶悍的,现在因为要把罪行栽在万贯头上,所以说就变成这个混乱的场面。是万贯公司组织的,我请问证据在哪里?

  解说:

  拍卖当天,重庆有媒体记者见证了当时的过程。“拍卖师宣布起拍价3670万元,每次加价幅度100万元,会场沉默良久,于是,拍卖师包原来的100万元加价的幅度下调为80 万元,50万元,30万元,当喊到加价幅度10 万元时,一男子举起了7号牌,之后,举6 号牌的男子也参与竞争,经过4次加价,举6号牌的男子最终以3710万元拿下,仅高于底价40 万元。

  采访:

  陶应建(重庆化妆品厂职工):举牌的时候,他们两家本来就是一家。为什么呢,

  他们两家就在那个地方商量,我们职工当时就在后面嘀咕,哪有这样的卖。

  第三段

  解说:

  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是1991年重庆化妆品厂与港方合资成立的一家合资企业,在当时,重庆化妆品厂与奥妮公司虽然是两家企业,但在实际运行中还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就连两家企业的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

  解说:

  90年代中后期,奥妮公司一度发展势头良好,先后投入6700万元在重庆市区购置了包括三工场在内的生产场地,可是所有权证却办在了重庆化妆品厂名下。以后,两家企业逐渐分化独立。2003年,奥妮公司因资金紧张,开始向化妆品厂追诉6700万元债务,而化妆品厂则认为奥妮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没有进行利润分红,累积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于是,两家企业开始对簿公堂,最后初步决定,拍卖三工场土地以缓解彼此的债务危机。

  记者(串场):这块土地是重庆化妆品厂和奥妮公司的共同财产,虽然双方曾经为这个吵得不可开交,但是,就像两兄弟分家产一样,不管内部怎么闹,真要把土地拿出去卖的时候,谁都应该希望土地的价格卖得越高越好,这样自己得利才能更多,那么如果这个拍卖过程当中真的存在操纵拍卖,故意压底土地价格的话,这兄弟双方 怎么会同意以低价出让土地呢?

  解说:

  早在2004年,奥妮公司与重庆化妆品厂出现债务纠纷的时候,曾经对三工场土地做出过评估,当时的评估价是4086万元,可是时隔一年以后,仅以3710万元拍卖,面对这样低的价格,拥有三工场土地所有权证的重庆化妆品厂怎么就会接受呢?我们希望找到重庆化妆品厂厂长陶益禄。

  采访:

  记者:你们今天来找陶厂长干吗?

  职工:我们报药费,他不开门,我们去敲门,他不开门。

  记者:你怎么知道他在家呢?

  职工:我们敲门听到他家里有人在说话,厂长一直没露过面。

  记者:他为什么要避着你们呢?

  职工:他因为做了亏心事,他把我们三工厂卖了。

  解说:

  我们寻找陶益禄厂长,恰好遇到职工也在找他。根据职工提供的电话号码,我们拨通了陶益禄的电话。

  采访:

  陶益录:我是不相信什么采访,因为我给你讲,我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记者:如果你有一些为难之处的话,你就跟我们谈一谈,因为我觉得他们职工所举报的……

  解说:

  据重庆化妆品厂职工介绍,在奥妮公司与重庆化妆品厂债务纠纷开始的阶段,也就是2004年三工场土地评估出4086万元的时候,陶益禄还没有当选为厂长。

  采访:

  项锡文(重庆化妆品厂职工):正好当时又有一个政策,就是改制这个问题上,为了减轻包袱,把闲置人员放回去,在这个结骨眼上,陶益禄就开始出来煽动其他工人,然后就是要造反似的。

  记者:当时陶益禄是什么身份?

  项锡文:陶益禄已经离开了化妆品厂在(外面)自己单干,就私底下带领职工。

  王先生(电话采访奥妮股份有限公司港方负责人):那个时候基本上状态已经乱套了,工厂就被陶益禄为首的一些工人不断地骚扰,围堵生产然后基本上生产已经暂停。

  解说:

  市场竞争压力、企业资金短缺、内部职工导致的生产混乱,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使企业的生产停滞,法院司法调解拍卖三工场土地也因此而搁置。此后,陶益禄被改选为新一任厂长,重新启动了与奥妮公司的司法调解以及三工场土地的司法拍卖程序。对此,主管江北区工业企业的江北区经委参与了联合调查组的调查。肖通俊,中共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工作委员会书记。

  采访:

  肖通俊(中共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工作委员会书记):陶益禄没当厂长之前,奥妮公司就起诉了化妆品厂,当时不是有一个评估价吗,2004年是4086万,当时准备进行司法拍卖,那么陶益禄带领职工到高院去反映,就说这个价格低了。

  记者:按常理来说他当上厂长之后,当然就要坚持这个评估价应该高于400才对,是这样吗?

  肖通俊:按常理讲应该是这样,但是恰恰在实际当中,就是说(后来的)3390万评估价,他也接受了。

  记者:那怎么会陶益禄当了厂长之后,第二年他(接受)的价格不是更低吗?

  解说:

  当时,重庆市的土地价格正在一年年不断上涨,为什么一年后的土地评估值反而比一年前低了近700万元呢?正当我们准备解开当中的疑问时,陶益禄厂长打来电话,表示同意接受我们的采访。

  采访:

  记者:高院委托的评估机构得出的价格,需要经过你们双方的确认吗?

  陶益禄(重庆化妆品厂厂长):如果说认可,也可以叫认可,但是我们必须前提

  是保证给我们1600万以上。

  解说:

  陶益禄厂长向我们出示了一份职代会文件,主要内容是:在保证化妆品厂获益1500万元的基础上,可以与奥妮公司进行调解。可是土地评估是在职代会之前3个月就已经进行了,当时是否有职代会意见呢?

  采访:

  项锡文(重庆化妆品厂职工):评估的价格怎么样,完全是在职工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

  记者:这个没有公示吗?

  项锡文:不要说公示了,就说口头上,会议上说一句都可以,都没有说过。

  记者:陶厂长,这块土地是你们的土地,要拍卖出去,你们作为将来要从这当中得到利益的人,你们应该是希望这块土地拍得越高越好吧。

  陶益禄(重庆化妆品厂厂长):对,这是事实。

  记者:前一年4000多万,那么到了一年多(以后)土地飞涨的情况下,反而降到了3390万这是一个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数字,你们完全可以不确认这个评估,甚至向高院提出再评估,这都是你们法定的权利,但为什么没有呢?

  陶益禄:你说的那个评估的事我不知道。第二个问题,高院拿出来的就是这个评估,第三个问题就是,我们当时的指导思想就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记者:不太合常情。

  陶益戮:如果你现在认为那个不合常情,那么化妆品厂不合常情的事情很多。

  肖通俊:在这个里面可能起关键作用的还是那个富国律师事务所,在里面做代理

  代理(以后)他要协调化妆品厂,协调的结果,那如果不协调,怎么能够高的(评估价)不卖。低的(评估价)反而要主张卖。

  解说:那么,为什么重庆化妆品厂会接受比一年前还低的土地评估价,富国律师事务所所谓的协调又是什么意思呢?早在陶益禄厂长上任之初,就辞去了重庆化妆品厂原法律顾问,聘请了两个亲妹妹所在的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代理有关法律事务。

  采访:

  项锡文:一个领导干部,避嫌,这是最起码的一个准则,而且当时要聘请富国所

  是在很多职工极力反对的情况下。

  记者:最重要的是它(富国所)是否在这个过程当中捍卫了你们的利益?

  项锡文:肯定就没有捍卫,富国所既当了化妆品厂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而且又当了中粮(鹏利)公司的律师。

  解说:

  就在富国律师事务所成为重庆化妆品厂的法律顾问后,中粮鹏利公司与奥妮公司、广海物流公司曾经共同签署一份《备忘录》,主要内容是:为保障中粮鹏利公司的利益,需聘请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进行重庆化妆品厂及高院等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采访:

  肖通俊:去协调高院,协调化妆品厂,那么协调的目的是什么呢?化妆品厂从护职工的利益来讲,它追求的目标是这个地卖得越高越好。

  记者:对。

  肖通俊:那么中粮鹏利从买方来讲,它是(希望)买得越低越好,那么你协调的目的,又是为了保障中粮鹏利的利益,确保它的利益,就等于损害职工的利益,对不对。

  记者:就是一块蛋糕你多我少,天然冲突本来。

  肖通俊:对,就是这个(道理),中粮鹏利需要找一个中间人在中间来协调,那么这个构成的是什么呢,会不会是一种串通?

  解说:

  调查中,我们又看到一份由中粮鹏利公司与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主要内容是:要求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促成奥妮公司与重庆化妆品厂的调解,确保中粮鹏利公司以3500万元成功竞买三工场土地,如果成功,将支付委托代理费580万元。那么所谓的“确保”是什么意思呢?陈仕谟,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主任。

  采访:

  记者:化妆品厂的利益,作为一个被执行人,它是否是希望这个地块卖得越高越好?

  陈仕谟(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主任):这个问题肯定不假。

  记者:那么对于中粮鹏利来说,是不是希望地价越低越好。

  陈仕谟:它是希望地价越低越好,不光是中粮鹏利(是这样)。

  记者:这不就是明显两方的利益冲突吗?而你们代理了两方的业务。

  陈仕谟:你这个(问题),我肯定要正儿八经地回答你这个问题,我觉得它们方没有利益冲突。

  记者:就是一个希望拍得高,一个希望拍得低。

  陈仕谟:你希望拍得高,我希望拍得低,就一定是冲突了吗?这个案子在拍卖阶段和审判阶段,是不是同一个案子。

  解说:

  陈仕谟主任认为他们所代理的是审判阶段和拍卖阶段两个案件的不同当事人,而不是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所以没有利益冲突。可是,我们却看到一份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奥妮公司与重庆化妆品厂的调解问题所做的笔录,时间是2005年8月26日。而就在这次协调会5天后,在奥妮公司与重庆化妆品厂还没有达成协调意见时,重庆富国律师事务所与中粮鹏利公司签署了代理费580万元、确保中粮鹏利公司3500万元竞买成功的《风险代理合同》。

  解说:

  日后,重庆市律师协会认为:富国律师事务所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利用其特殊身份对调解有关各方施加影响,以保障中粮鹏利公司利益的实现,其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规范相关规定,给予公开谴责。调查中,我们还有一个疑问,即使重庆化妆品厂接受了比一年前还低的土地评估价格,那么奥妮公司作为此案的另一方当事人,怎么也会接受这样的价格呢?

  采访:

  王先生(电话采访奥妮股份有限公司港方负责人):因为执行不能是单方面,如果我们不同意,根本就进行不下去。

  记者;你们为什么不想执行了呢?

  王先生:等于说我们(奥妮公司)的利益,在(调解)过程中已经不能保证了,后来我们就不管这个事,我们就不想理了。但是后来陈坤志就找到我本人,(他说)他已经是花了很多钱去搞这个事情,他一定要收回几千万,如果我们奥妮公司不配合他,那肯定就对我们人身安全是有影响的。

  记者:就在语言上明确地说了吗?

  王先生:明确,就是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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