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话
悬在北京记者傅桦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在2009年12月17日掉了下来。
这天早上10点,北京某高校教师唐瑞突然接到丈夫傅桦的电话,电话从北京朝阳区法院打来。
“‘你来一趟,我被强制执行了,你来找一个董法官取东西。’我没听懂,问他什么意思,他再把这话重复一遍就挂了”,唐瑞回忆说,“后来我发消息问他,他回了五个字:‘我被逮捕了。’接着给了我一个座机号码,让我联系法官,去把他的车开回来。”
1个小时前,傅桦接到来自朝阳法院的电话,电话里对方让他带上身份证马上去趟法院。傅桦以为是办理解除取保候审手续,开上车就去法院了。一年前,被告人傅桦,因受贿罪在朝阳法院办理了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手续。
夫妻俩都没想到,此去竟是一场牢狱之灾。朝阳法院刑庭法官向某财经日报原产经部主任傅桦宣读了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他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傅桦当即被法警执行逮捕,送往看守所羁押。
这是个几乎没有任何征兆的结局。“我当时心里没什么特别难受的,只是很纳闷,怎么有那么奇怪的程序?接个电话过去就被逮捕了?”唐瑞说。
这已经是傅桦第二次进看守所了。
两篇报道
上一次,是2007年6月15日。傅桦被吉林省公安厅刑警从北京某财经日报楼下直接带走,刑拘后羁押在长春看守所,直至7月12日被取保候审。他在看守所度过了人生中永难忘记的28天。
傅桦被刑拘,是因为2005年7月14日发表在该财经日报的两篇报道:《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凸现 龙家堡机场延误交付背后》和《质量安全不能打折扣》。这两篇对正在建设中的吉林省龙家堡机场工程质量提出质疑(现龙嘉机场)的报道,傅桦是主要作者,之前的2005年6月,他和另外一位同事,曾前往长春采访了数天。
吉林警方刑拘傅桦,是指控傅桦上述采访和报道,系时任吉林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副总裁张广涛指使,目的是试图打击该公司董事长张军,后者兼任龙嘉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长。警方指控,张广涛授意下属李申给傅桦行贿4万元,傅桦涉嫌受贿。
2006年12月,李申被刑拘,引爆傅桦案;2007年5月,张广涛随即被刑拘。一个月后,傅桦被吉林警方带走,在20多天的审讯里,傅的口供中,受贿金额依次变为5000、15000、15000(25000),最后的数字是40000。
傅桦被刑拘后,所在报社的领导和法律顾问相继赶到长春,与办案单位以及吉林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斡旋。
2007年7月12日,在被勒令退还赃款4万元后,傅桦被取保候审,和报社领导一起返回北京。是日,吉林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董事长张军在机场设宴,送别傅桦和报社一行。
一个月后,报社专门派人赴吉林长春采写了两篇报道,一篇是《吉林机场六年大变身:迎接东北振兴的“空中机会”》特稿,另一篇则是对吉林省民航集团董事长张军的专访《如何为龙嘉机场穿上廉政“防水鞋”》。这两篇稿子于2007年8月27日刊发,占据了该报特别报道一个整版。
回京后不久,在参加完一次报社饭局后,傅桦回来转述,领导说此事已无后患,“组织上已经达成了协议,谁都别再提了,只要过了一年保释期就没事了”。
与此同时,傅桦被告知,他已被报社给予除名处分。这一天,是2007年7月16日。
三年徒刑
3个月后的2007年10月,傅桦接到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的电话,通知他前去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傅桦此时方知,事情并未如想象的那样就此风平浪静,吉林警方早已将该案移送到北京朝阳区检察院继续侦办。
半年后的2008年3月24日,北京检方以傅桦涉嫌受贿罪,向朝阳法院正式起诉。
经过一年漫长的等待后,2009年5月12日,傅桦迎来了第一次庭审。这也是出事后深居简出的傅桦仅有的两次公开露面之一。
在法庭上,傅桦坚持收钱的金额是5000元,起诉书上北京检方认定的3万元以及此前吉林警方移交案件时的4万元口供,都是刑讯逼供所致。和他聘请的律师周泽的口径一样,傅桦认为这样做“只是违反了新闻纪律”,有错无罪。
傅桦的另一次公开露面,是一个月前的11月8日记者节,在北京理工科技大厦的“落难”记者与媒体见面会上。
在这次见面会上,傅桦说,“今天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也不是你我几个人的事情,而是一个行业里的事情。我需要把我的遭遇讲出来,让大家知道风险,希望能保护更多的同行。”
此前傅桦和律师乐观估计,该案此前已有组织出面,加上退赃积极和情节较轻,再考虑到媒体广泛报道后的社会效果,综合各方因素,最大可能是缓刑或者免责。
在法庭上,周泽为傅桦做的是无罪辩护,他甚至将媒体对傅桦案的报道复印件一起提交给了法庭。他终究没有想到,法院还是认可了检方指控的3万元受贿金额,判了傅桦扎扎实实的3年实刑。
这个判决让周泽相当沮丧。
傅桦在去法院前,曾电话周泽咨询。周说去吧,有事再联系他。“我没想到,法院是让他去接受逮捕和有罪判决,而他去法院后就被直接送到了看守所。” 事后才知道判决结果的周泽,称当天“是一个极其寒冷的日子,一个让他感到极度郁闷的日子”。
他代理的另外一起《大众电影》私分国有资产案件,两位当事人也分别获刑。两起案件中的三个被告人,在同一天,都被送进了看守所,他们的身份,都是媒体人。在报道发表4年后的今天,傅桦最终以受贿罪获刑,让一直致力于记者不符合受贿罪主体资格的周泽十分困惑。
“如果说记者的采访、报道等工作也算‘从事公务’,那拒绝或者阻挠记者采访、以及把媒体负面文章公关掉的人,情节严重的,是否就构成妨碍公务的犯罪呢?”周泽如此质疑。
“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话,这个量刑标准是收一万就判一年,已经相当不轻了。”一位刑辩律师如是分析,“傅桦案本来很简单,其复杂性在于背后的吉林民航张广涛案。”
四个被告
2009年5月12日,在傅桦案判决出台一个月前,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副总裁张广涛案也尘埃落定。吉林高院二审判处其7年徒刑,除了向傅桦行贿的罪名外,张的另外两个罪名是受贿罪和贪污罪。
张广涛是傅桦的四川师范大学校友,两人在北京一次校友会上偶然相识。傅桦其时刚刚跳槽到某财经日报,负责产经领域的报道。
1963年出生的张广涛历任吉林民航管理局(即现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运输科负责人、延吉航站负责人、吉林民航管理局副局长等。吉林民航局改为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后,张广涛先后兼任吉林龙嘉机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长白山机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在被提为吉林民航局副局长时,张广涛年仅38岁,是吉林民航系统非常年轻的副厅级干部,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模范、民航总局优秀党员等炫目荣誉。值得一提的是,张广涛的父亲张文生也是一位老民航,1994年退休前担任吉林民航管理局副局长。
吉林高院的二审判决书认定张广涛的贪污金额为2000美金,受贿金额为70000元人民币和2000美金,行贿金额为4万元人民币。
其中,行贿金额即指2005年邀请傅桦报道龙嘉机场丑闻,以打击时任民航管理局局长张军一事。这也是张广涛被指和下属李申牵连在一起的一条重要罪名。
另外,此前的长春市中院一审判决曾认定的张广涛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被二审判决撤销。这个被撤销的罪名,是张广涛被指和李申牵连在一起的第二条罪名。
对一个副厅级干部来说,这个罪名以及所涉金额听起来甚为不可思议,一审判决书指称:6年前的2003年4月,张广涛指使李申等人,将郝虎臣乘坐的蓝鸟警车四个轮胎扎毁,造成金额为2324元的损失。
郝虎臣乃张广涛的前上司,现任吉林民航机场集团董事长张军的前任,其时刚从吉林省民航管理局局长位上卸任。
李申曾担任张广涛秘书,案发时任吉林民航机场集团旗下企业延吉机场翔宇旅游公司经理。2008年7月,李申已由长春市绿园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书上载明他的罪名是三个:职务侵占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现在已被送往吉林镇赉监狱服刑。
与此同时,李申的司机、扎轮胎计划的具体执行人张军(和吉林民航机场集团董事长张军同名),也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绿园区判处拘役2个月。
截至2009年12月,包括傅桦在内,张广涛案所牵扯到的4个被告人,均被送进了监狱,罪名不一,刑期从2个月到7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