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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取消市场调节价 药品价格备案制度

https://www.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6日09:3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本报讯(记者李婧、耿旭静)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家发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政府价格行为的通知》,省物价局24日下发通知,将于3月1日起取消对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价格备案公布制度。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价格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企业自主定价药品备案公布的有关规定,自3月1日起同时废止。属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实行明码标价。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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