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透露,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
国家计委目前已对云南昆禄公路作出处理决定。
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作出了增发一千亿
元财政债券,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以扩大内需,带动国
民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这项政策的成败在于确保工程
建设的质量,中央和有关主管部门已对此反复强调,并
进行了多次检查。
昆禄公路是由云南省批准的地方二级公路,全长七
十二公里,投资三点七七亿元,业主是昆明市交通局。
一九九八年五月工程建成后十八天,发现一些路段大范
围填方路基沉陷,填挖结合部路基不均匀沉降,边缘坍
塌,路面悬空,纵向开裂。由于石料偏少、支砌不规范、
砂浆不饱满、水泥标号不够,造成有的地段护面墙等人
工构造物因滑坡坍方造成倒塌、变形、开裂,不得不再
投入一亿元进行返工修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国家计委指出,根据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
室近期对七十八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察,发现许多项目
在招投标中,没有认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来进行,行业保护、地方保护严重,搞自家人“一条龙”
作业还很普遍,层层分包屡禁不止,给工程质量留下隐
患。
根据国务院领导人指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已对
昆禄公路建设质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一)由交通部会同云南省对云南省在建的所有公路
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在整改完成前国家有关部门暂停拨
付由国家财政债券安排的公路建设资金。问题核查清楚
并按规定整改完成之后,再恢复拨付国家财政债券资金。
(二)云南省要彻底查清工程事故的全面情况,进行
严肃处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
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交通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立即按上述要求对
所有在建的公路项目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国家计委将于
一九九九年一月中旬派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进行稽察。
凡是不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和工程管理,不按程序、规范
进行的项目,一经查出,一律停止拨付国家财政债券安
排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