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日晚报专电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刘振英 新华社记者汪金福、王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指出,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
想地位、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
等内容在宪法中予以体现,是客观实践发展的需要,也是
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对于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
大旗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发展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李鹏是在修改宪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讲这番话的。
近日,李鹏先后两次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修改宪法
征求意见座谈会,分别听取法律界和经济界的专家、学者
对修改宪法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
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
院副总理温家宝,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等出席座
谈会。
座谈会上,李鹏首先向与会人士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
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初步意见。他说,1982年通过的现行
宪法,在1988年和1993年经过两次修改。这是一部符合中
国国情的好宪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
务,确定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是新时
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十五大以后,我国改革开放和
现代化建设事业出现了新的局面,我们党在治理国家方面
有了新的经验总结,如把邓小平理论同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一起,作为我国各族人民的指导思想,把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基本治国方略,对社会主义初
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作出新的认识,肯定非
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等等,这些重大的原则问题,必
须在宪法上有所反映。因此,对宪法个别条文的内容进行
修改是必要的,不仅使宪法更加完备,更加符合实际,而
且有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威,更好地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
大法的作用。
李鹏说,中共中央对宪法修改非常重视,经过认真研
究、慎重考虑,形成了《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初步意
见和说明》,在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将提出修改宪
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形成
宪法修正案草案,提请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会上,专家学者们踊跃发言,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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