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十五年前强奸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徒刑

2013年05月18日08:39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上海5月17日电通讯员郑妍 记者刘建 今天,上海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在15年前的强奸案件进行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家所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8年7月13日午夜,刘家所在铁路淮南站广场见被害女子独身一人,便强行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得逞后,刘又将半块砖头压盖在被害女子鼻部的湿泥上。14日5时40分许,当地群众发现被害女子尸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被害女子系被他人闷堵口鼻而窒息死亡。

  2012年4月21日,刘家所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其采集指纹及DNA信息经比对后,发现其为强奸案嫌疑人。

(原标题:十五年前强奸致人死亡男子今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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